是独立的,属血站,不是医院。
1、全血、血液成分入为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2、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保存10年。
3、按A、B、O、
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
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并有明显标识。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
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
3
为合格。
5、申请输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6、对于Rh(D)阴性和其他
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8、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9、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
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11、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⑴
交叉配血不合时;⑵
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12、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