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我是劳动局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单位做法是错误的,或者可以是违法的。因为我过劳动法只规定如果员工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每月扣除百分之二十。
2、那么上班迟到也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吗?显然一般情况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神七上天因为你晚到,没有点火!开个玩笑,所以单位不能以迟到等理由扣你钱。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1、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但是不能扣钱作为惩罚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3个回答 2009-04-21
可以!公司的规定比国家法律要重要,不然就要被炒掉,现在经济危机,必须得服人家,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要服务势力!这才是真理!
第4个回答 2009-04-21
可以扣,但是不能高于工资总额的20%,如果扣除20%以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