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退休就死了交的社保费有退吗

如题所述

参保人没有到退休年龄去世的,社保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以由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可以取出的金额只包括个人账户缴纳的部分,统筹账户中单位为其缴纳的部分是不能取出的。
参加了职工社保的人,在岗时要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等五险。其中涉及到个人要承担缴费比例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是不缴纳费用的。
按照规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是计入个人账户。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包括了个人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息两个部分;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医疗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人缴费部分;二是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的部分;三是资金利息。在我们的缴纳的社保中,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建立了个人账户以外,失业保险虽然我们个人也缴纳了费用,但全部是计入失业保险基金账户,并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由于是单位缴纳,所以也没有建立个人账户。
在参保人死亡以后,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凡是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其遗属是可以继承的。我们这里诉说的继承的,实际就是在参保死亡以后由家属一次性支取,并不是可以将其改在家属的名字下面继续参保,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退费。在办理退费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的所有余额这是可以退还给家属的,由于个人账户要产生资金利率收入,所以退还给家属的个人账户资金一般都会高于自己缴纳的8%;此外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如果参保人生前没有使用完的,这个部分的余额也是要退还给家属的,但是这部分资金可能会低于自己缴纳的2%,毕竟参保人是可以通过个人社保卡随时使用的,有的甚至可能没有余额。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的,由于只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是由个人全额缴纳的社保费用,但在其死亡以后,养老保险其家属仍然只能退回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同样包括了本金和资金利息两个部分;医疗保险如果建立了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也是可以退还的。如果医疗保险缴纳时是按照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缴纳的,则就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可退,计入统筹账户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则是不能退费的。
对于单位缴费部分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计入统筹账户的部分不能退,参保人死亡以后的利益是不是得不到保障了呢?虽然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不能退还,但是国家采取另一种方式进行补偿,这种补偿的机制就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缴费基数的2个月的来进行补助,缴费基数越高的人,补助金的金额就会越高;抚恤金是按照缴费年限作为抚恤的标准,也是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本人的缴费基数作为抚恤基数。最高的一般为15个月到20个月之内,最高不能超过20个月。具体到个人,主要还是要看自己的缴费年限,比如缴费年限只有5年的人,最高就不能超过5年。
综上所述:
(一)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去世了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本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本息可以退还给家属;
(二)是其余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保种类不退费;
(三)是单位缴费部分和计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不能办理退费;
(四)是要享受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个统筹区的规定不一样,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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