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买房能贷多少

如题所述

大连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即市本级最高额度由单人40万元,双人70万元,提高至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由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当资金运用率小于90%且大于等于85%时,可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市本级单人(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骐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大连人才发展政策。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经过认定的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经过认定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以上政策施行期限为三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房金管发〔2021〕1号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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