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死刑到执行需多长时间

如题所述

宣判死刑到执行需七天。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因为要最高法核准,一审二审不会告诉哪天执行,最高法也不会提前告知哪天核准,书面不告知,只有即将核准时法院内部的人可能知晓。为了安全内部的人一般不会提前泄密要核准了。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逐级上报最高院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在接到执行通知7日内交付执行。
死刑具体适用条件有: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综上所述,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判决。被判死刑一周以内被执行。法院或检察院审理案件后,判断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执行死刑的,一般会公开判决,此种刑事处罚一旦出具判处书,那么该犯罪主体会在七天以内被执行枪决。如果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生效以后,还需要启动死刑复核程序。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死刑犯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之日起,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正确,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核准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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