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今年小升初的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免试就近入学。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坚持公民同招。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三)“划片”相对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保持原有公办小学、初中已经划定招生范围的稳定性,原则上不做调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对新建学校或改扩建学校、行政区域调整等原因确需重新划分招生范围的,要按照规定,研判分析,审慎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调整的公办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学生家长工作。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工作安排
(一)公办小学招生
1. 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2. 报名招生流程
(1)统一报名时间(7月21日至7月31日):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进城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等到服务区片内学校报名。
(2)审验备案(7月21日至8月5日):审验相关资料后,确定录取名单。
(3)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前):由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公办初中
1. 主城区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和复兴区)
(1)招生对象:主城区三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流程
(1)主城区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分配名单(7月21日至8月5日):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制定主城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和区属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花名册”。
(2)初中学校录取(8月15日前):初中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向初中学校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进城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核验确认后,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区属初中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 其他县(市、区)
除丛台区、邯山区和复兴区外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方案。
(三)民办学校招生
1.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学校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招生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招生计划制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科学核定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规模、超计划招生。县(市、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级行政区域内招生。
3.具体要求
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采取随机派位招生,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平台(软件),随机派位过程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鼓励引入公证机构参与,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招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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