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深圳不用给广东省纳税?深圳是广东省的一个城市啊,广州为什么要交

如题所述

因为深圳是计划单列市。

深圳市自1988年实施计划单列后,对省财政另作一定贡献,直到1990年起才将属于深圳市的各项财政收支从广东省划出来,其财政报表、金库等直接对接中央。计划单列市的特殊在于,其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经济权限与省级相同。

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出任计划单列市负责人的官员级别通常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通常具有雄厚工商业基础和科技力量,社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人口100万以上,具有开放灵活的经济氛围,区域经济上有重要地位,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有特别作用的特大城市。

扩展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其地方财政对接中央财政,但不一定就与所在省财政完全断绝关系。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存在相应城市在计划单列后于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按不同比例、照不同制度向所在省区上缴一定财政收入的情况,即“单列不脱钩”,

国家计划单列市目前有五个,分别是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均享省一级的经济权限。虽然国家计划单列市同其他10个副省级城市同属一个级别,但概念上已有所区别,五个国家计划单列市的经济政治地位略微更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单列市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9

深圳不用给广东省纳税,是因为深圳是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由国家其经济由国家对其单列户头,单独分配、调拨计划指标。

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意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针对特定地区在进行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等各方面的计划时,打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对其单列户头,单独分配、调拨计划指标。

国家计划单列市目前有五个,分别是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均享省一级的经济权限。虽然国家计划单列市同其他10个副省级城市同属一个级别,但概念上已有所区别,五个国家计划单列市的经济政治地位略微更高。

扩展资料:

实行计划单列的城市,主要计划指标的基数同所在省基本划开,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直接纳入国家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由国家直接下达,抄送所在省;并在不改变省辖市地位的前提下享有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城市计划单列的主要内容是: 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能源等主要物资的分配调拨、外贸进出口、地方定额外汇、劳动工资、财政信贷、科学技术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

第2个回答  2019-09-05
因为税收都是国家的,况且深圳是计划单列市,上交给广东的都直接转入中央口袋。
广州只是一个省会,肯定交给广东,广东再交给中央。都是一样交给国家。
第3个回答  2017-10-12
深圳不用给广东省纳税,因为深圳是计划单列市。类似的城市还有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这五个计划单列市都不用向省里缴税。计划单列市的四套班子一把手都是中央直接命名的,不受省政府命令的。计划单列市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在已经过时了,严重影响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望采纳追问

那深圳领导不受省领导管?

直给中央

追答

理论上平级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9-02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其地方财政对接中央财政,但不一定就与所在省财政完全断绝关系。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存在相应城市在计划单列后于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按不同比例、照不同制度向所在省区上缴一定财政收入的情况,即““单列不脱钩”,例如:
(1)重庆市1983年计划单列后,“重庆市的财政收入按商定比例,一部分上缴中央,一部分上缴四川省,一部分留市。1984年的比例为中央49.5%,四川省13.5%,重庆市留37.0%;1985年调整为中央39.5%,四川省23.5%,重庆市留37.0%。” 。
(2)深圳市自1988年实施计划单列后,对省财政另作一定贡献,直到1990年起才将属于深圳市的各项财政收支从广东省划出来,其财政报表、金库等直接对接中央。深圳市2016 年初步预计还通过体制结算上解省各项资金近190 亿元。深圳服务全国全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安排各类对口帮扶资金62.5亿元,增长31.6%2017年预算上解支出:253.2亿元 。

(3)厦门市自1988年实施计划单列后,福建省对厦门市计划单列的做法为“单列不脱钩”,厦门市财政收入仍需按一定比例上缴福建省财政,中央拨给厦门市的各项专款也必须通过福建省财政厅。 [9] 自1994年起,厦门市财政还以每年9%的递增上缴率实行“定额递增上缴福建省财政”的制度,从1994年到2010年7年间累计上缴福建省财政200.3亿元。

(4)大连为例,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市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以2亿元为上解基数,从2003年起,每年按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实际增幅实行环比递增,专项上解省财政。滚动到2012年,全年都要上解十几个亿,远少于从辽宁省财政获取的专项补贴。而且在工资调整、社会福利等方面,还得被省财政的报批备案程序方面以“全省平衡调剂”方面吃瘪。
(5)1987年,青岛市财政实行计划单列后,中央对山东省财政实行“收入全留、定额上缴”的大包干体制,将青岛市财政收支基数从山东省划出,并把青岛市财政收入的10%留解山东省财政。据此核定山东省(不含青岛市)当年定额上缴中央基数7500万元。1985年中央与地方收入、支出范围划分情况表。
1988年2月, 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一九八八年财政体制基数青岛三利骗押金的通知》,对山东省原包干体制进行调整: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的借款按确定的数额调减地方支出基数;把城乡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等13种小税划归地方作为固定收入;考虑青岛市财政实际困难,中央下调青岛市上解省财政收入比例至5%。2012年青岛体制上解支出45亿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