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每一对小夫妻对于婚前财产进行公证,这件事情是如何进行看待的。如果大家都同意,没有什么忌讳的,那就可以进行公证,如果另一方觉得这样是在防着自己,或者觉得还没有结婚就已经想到了离婚的事情,会伤感情,有些人也的确心里会有这些忌讳或者别扭,那如果样的话,那就有可能会不合适,所以这需要夫妻双方来进行协商,每一对夫妻对此事的态度和观点也是不一样的。
但是如果从理性的角度或者从保护双方财产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签订这样的协议还是比较靠谱的。因为这样可以把双方的财产归属透明化,避免将来发生争议,特别是对于财产比较多的夫妻双方能够把财产划分的清清爽爽其实也不失是一种明智之举,这样最起码不用让大家掖着藏着,更不用让大家每天对自己的财产提心吊胆,更可以轻装前进,面对自己的感情生活。
任何事物都有双面性,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决定了后期的一个处理方式和后果。如果双方都是明事理的 ,或者说相对理性的,商量着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特别是有些财产其实并不是夫妻双方的,大多都是由双方的家庭,父母出资或者资助的,对于这样的财产,其实对于老人而言,心里更觉得担忧,毕竟攒了大半辈子钱,谁都是想给自己的孩子。当然,如果自己的孩子婚姻能够幸福,给双方也未尝不可,怕就怕变成了半路夫妻,自己的钱也打了水漂,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签订这样的协议也可以让双方家长比较踏实,安心。
所以是否签订这样的协议,任何人都说了不算,还是要由当事人双方自己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