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对方先动手然后我拿刀砍了一刀算自卫吗判刑会判几年

如题所述

不一定,要看具体的情节。如果是防卫过当的,根据情况判刑。对方的非致命打击,也就是单纯的身体伤害的威胁,那么自卫者只能以非致命的武力进行自卫。如果对方的暴力是致命的,那么可以对其进行致命性反击。否则是不能使用致命的武力进行自卫,因这种自卫超出了合理的武力限度。
【法律分析】
自卫作为一种阻却违法的理由,是指当一个人受到他人的即时非法打击并没有机会为其抵抗打击而诉诸法律时,而对侵犯者采取合理的武力打击以防卫自己不受身体伤害。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对加害人的打击是合法的,是不成立任何犯罪。在自卫时候的武力行为使用,对方必须首先要有武力行为的使用,对方必须具有暴力行为,或者是至少自卫者合理地相信他人的非法暴力行为的存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卫必须在一定限度之内,也就是说自卫者意图抗击加害行为的武力程度具有合理对等关系。对于对方非致命性的暴力,那么自卫者只能以非致命的武力进行自卫。如果对方的致命打击,像死亡和严重身体伤害的威胁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以致命的武力进行自卫。如果使用致命性武力的话是属于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对于防卫过当的根据具体的情节,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防卫者是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那么就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对于防卫过当,只是作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法律规定防卫过当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防卫行为的起因;防卫保护利益的性质;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那么是属于意外事件,防卫者不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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