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电影院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3.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按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4.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5.入境人员登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川之日起,实施“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6.跨省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所有人员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省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原则上不跨市(州)流动,确需跨市(州)流动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