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老板怕什么样的员工

如题所述

如果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属于劳动关系,老板担心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人的赔偿和待遇。

1.工地出工伤后,一般单位老板会担心面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2.如果老板不配合工伤申报,可以先与其协商,按照法律规定走正常的工伤流程。如果单位老板坚决不配合,劳动者可以将沟通情况记录下来,保存好证据。

3.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按照下列程序,去单位所在地部门去申请自己的合法权益

(1)工伤认定是可以受伤者或家属自己在一年内去单位所在地的“工伤部门”自行申报工伤,申报的前提是,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例: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单位也不配合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先行去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关系”认定。

(3)去劳动仲裁的同时,再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投诉下列内容:(1)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为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4)未支付加班费;(5)未按规定提供年假休息等。【备注:如果上诉诉求,单位有提供则无需再申请】

(4)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是不同的部门,他们职责范围不同,要注意分清。

注意点:如果劳动者受伤比较严重,涉及骨折,一般情况下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时,被鉴定上等级,所以最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是私下协商,要考虑到是否涉及后续治疗与复发等情况。

工地出工伤事故,如不属于劳动关系,可以去当地法院申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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