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凡是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在经营前,应当依法办理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危化品许可证),本范围属于前置审批,经营者需在注册公司前需满足所有条件并租赁经营场地。
危化品许可证分为甲(生产)乙(经营)两种,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审批颁布,危化品范围较广,申请危化品许可证的企业单位需以《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自行判断经营的产品属于第几类危险品,是否需要申请办理危化品许可证,本文只讲相对好办理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一、深圳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条件
根据危险品的种类不同,经营场地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经营种类可分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其他危险化学品四大类。
1)经营场所或设施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