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话(食)说,原字是实话实说,这是广告招牌。
2、顺(馨)小吃,原字是顺心,这是吃店的广告牌。
3、(裤)行天下,原字是酷行天下,这是服装店的招牌。
4、(像)骨王,原字象骨王,这是仿制品牌的名称。
5、(菲)比寻常,原字非比寻常,这是明星海报的用字。
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现象有如下四种表现:写错别字、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使用已被淘汰的异体字、滥用繁体字。这些现象的存在,给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教育的普及、文化的繁荣造成很大的损失和障碍。尤其是进入信息化时代后,计算机对汉字识别,要求汉字必须规范。
其实我们的生活学习中也不乏有很多不规范文字,比如商场里广告牌上“雪糕”写成“雪羔”、饭店里餐牌上“皮蛋瘦肉粥”写成“皮旦瘦肉粥”......这些虽然都是很不起眼的错误,但是这些不规范用字对于还在学习中国语言汉字的未成年人来说容易是一种误导,这样的错误使用汉字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基于此,审查标准中加入此种情形的适用亦是为了避免对大众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