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钢筋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按批次取样进行机械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进场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钢筋表面或每捆钢筋必须有标识,标识上必须写明此部分钢筋所用工程部位、对应配筋单号及其上的钢筋号。
进场钢筋由项目组织验收,验收时要严格按相关规范、配筋单及方案执行,不合格的钢筋坚决组织退场,并作好相关物资管理记录和重新进场计划。
外观检验:对进场的钢筋,在保证设计规格及力学性能的情况下,钢筋表面必须清洁无损伤,不得有颗粒或片状铁锈、裂纹、结疤、折叠、油渍和污漆等,钢筋端头必须保证平直无弯曲。钢筋表面的凸块不允许超过螺纹的高度。
钢筋原材验收:原材试验报告单的分批必须正确,同炉号、同牌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同冶炼方法的钢筋≤60T可作为一批;原材复试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见证取样数必须2总试验数的30%。
钢性能检验力学性能的检验
1、钢筋工程试验主要包括:钢原材复试、钢直纹套简连接试验。
2、执行标准:GB1499.1-2008《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2007《热轧带肋钢筋》。
3、钢筋验收批次: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 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4、试件规格:每截钢长度不短于500mm截取4截试件。
5、试件截取:从每批中任意取2根钢,从每根钢端头500mm处,用钢锯截取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