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帮帮我
我09年2月9日进入现在的公司,3月1日经理说我通过试用期.我问经理什么时候可以签订合同,他说要你上班三个月后才签,我打算长期做下去,对于推辞几个月没在意. 后来经理又说"老板说你学历太低" 我觉得你比较开朗还可以.
09年3月24日晚我到办公室拿东西,经理叫住我说"老板说你的学历太低,我们要换一批本科生,你看你是中专不符合要求" "这样的工作又不难需要高学历吗"我说 经理"我觉得你做人做事都还可以啦,但老板说要换" "广东很多老板他们学历也不高呀,可他们的做事能力也不错呀"我说 经理没说话过了会儿说"你做到这个月月底吧" 我正想说话有个人来找经理我就走开了.
问题1.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我这样的情况可以么.
问题2.如果公司方不矛支付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仲裁需要那些文件与资料.
问题3.深圳龙华劳动局在那里,我在大浪街道这边麻烦给个乘车路线.
以上问题不要复制品,劳动法我已经看过了.我只需要进一步的解说和做法.问题采纳后追加70分
找经理谈过话,他说辞退我只是因为我学历低,刚才还让我打份招聘,还感叹说我这个人挺好的.
我目前只有一个工作证和一个临时工作证,上下班不用打卡,在饭常吃饭的签字表能做证据?(上面有很多同事的签名)
4.补偿是单位自动发放还是劳动者申请后才能发放??
5.可以先拿工资然后申请仲裁(本人经济有点紧张)??
去劳动局的路线我清楚了,谢谢佳人水一方 和 充气超人的回复
领工次要交出正式工作证,临时工作证能做为证据么,上面有单位工章,领工资有份表经理有份给我们签名的.可我拿不到.
麻烦到各位兄弟姐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