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对方没必要住院就想讹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也就是说,你在对方因伤势住院治疗期间,就应该积极通过医院主治医生对对方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医药费用等进行了解,如果院方或本人有不合理的或不正当的医治费用,要及时提出并制止,也可通过取证后向医院主管部门提出,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扩展资料:

轻微伤赔偿范围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很虚的东西,是抄国外法律时抄过来的,中国的经济水平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等中国经济发展到日本、美国的水平时,精神损害赔偿才可以真正落实,究其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3、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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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你在对方因伤势住院治疗期间,就应该积极通过医院主治医生对对方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医药费用等进行了解,如果院方或本人有不合理的或不正当的医治费用,要及时提出并制止,也可通过取证后向医院主管部门提出,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第2个回答  2014-10-28
你好

如果没有必要住院而住院,这个扩大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建议好好协商,由派出所调解处理,否则要拘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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