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被没收了,还能重新办理吗

如题所述

护照被没收了,是否还能重新办理要看没收的原因和没收的部门:

1、如果是国内的一些工作单位没收则是属于单位内部的一种不合法的限制,所以可以重新办理护照(就说自己的护照遗失即可)。

2、如果是公安或者国安没收护照则不能重新办理,因为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系统内会有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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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其他中国公民都可以办理护照。
第2个回答  2014-12-02
啥叫被没收?没有犯事的被通缉的,都能重新办
第3个回答  2014-12-02
为何被没收了?一般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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