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先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
五天前我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现在我想对劳动报酬和赔偿金申请先予执行,请问我应如何办理“先予执行”的申请手续?先谢了。
“先予执行”应在什么时候申请?应该在开庭裁决之前申请?还是应该在开庭裁决之后申请?

申请方法: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结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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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28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手续是:
1、向仲裁委提出先予执行的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申请的理由。
2、按照仲裁委的要求提供担保。
3、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28
1、向仲裁委提出先予执行的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并说明申请的理由。
2、按照仲裁委的要求提供担保。
3、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3个回答  2020-05-27
有具体事实依据就行。先写好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受理后,再写“先予执行申请书”。兄弟,也学过法律吧,这么专业的程序都清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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