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录取条件

我是一名高一学生,在练体育,如果练体育特长生,又怕将来上了大学之后只能选体育专业,前途不明。我的理想是武汉大学,我想用高水平运动员而考取武汉大学,专项100米,11.3秒。请问如果我拿到了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证书,并且获得了省前三名,就可以被凭为高水平运动员而被录取吗?还有其他别的体育条件吗?我非常想上武大,请大家告诉我,谢谢。

武汉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时间:2013-12-05 武汉大学 美术网 已有 126 人收藏
更多

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乒乓球、田径、羽毛球、男子排球
2.招生计划:74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乒乓球、羽毛球、男子排球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乒乓球项目获得全运会或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前十六名者;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二)田径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且正式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
项目
男子
女子
100米
10秒93
12秒33
200米
22秒02
25秒42
400米
49秒60
58秒50
800米
1分55秒
2分15秒
1500米
3分58秒
4分35秒
5000米
14分50秒
17分
10000米
31分
37分
110米栏
15秒
100米栏
14秒80
400米栏
54秒14
1分3秒
跳高
2米
1.65米
跳远
7.20米
5.65米
三级跳远
15.20米
12.20米
铅球
14.30米
13.50米
标枪
58米
42米
铁饼
43米
41米
(三)特别说明
1. 乒乓球、羽毛球项目仅限单项比赛成绩(含双打),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2.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见附件。
3.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及有效成绩不包含各省举办的各项目通级性质比赛及全国范围的全民健身性比赛。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须于2013年12月20日12:00前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www.aoff.w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稍后开通),并将以下材料于2013年12月22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1.武汉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
2.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送)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选拔方式
1.学校将审核报名材料,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考生名单,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候选考生须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2.高水平运动员候选考生须持中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缴费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近三年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到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报到。
报到时我校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7日15: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1)文化基础测试
文化基础测试旨在考查学生的文化基础。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长180分钟。
(2)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体育专业水平测试由学校体育部组织实施,旨在考查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其中羽毛球、乒乓球按项目分注册组(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管理中心注册者)和普通组进行测试。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下午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办法将在武汉大学珞珈体育网(http://sports.whu.edu.cn)和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五、录取方式
1.学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近三年比赛成绩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参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考生名单及对其高考文化成绩的要求,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我校将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寄发《武汉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预录通知书》。
2.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预备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不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1.预备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高考文化成绩按我校寄发的预录通知书内容执行。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3.预备生须于2014年6月25日12: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确认时,预备生应按要求提交本人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4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应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预备生未按规定及时反馈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反馈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保送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传 真:027-687567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武汉大学体育部:
联系电话:027-6875239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武汉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比赛范围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2)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3)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2)各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4
武汉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已提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的100%,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3、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
  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
  俄语、德语、法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明确填报有外语类专业志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80%(除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投档分数相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
  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
  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5、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并且不做比例限制。
  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7、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8、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10、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的定向招生,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其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投档线下80分。
  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及表现,在预科培养结束前确定专业。
  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12、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自强计划”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限招应届生。
15、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