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党委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各
人民团体党组的印章制发与更换工作。 2.按照领导审定,组织部通知的名称刻制党委(党组)印章,并将组织部通知准刻名称存档。3.由党委办公室开具证明,附上新机构成立和机构变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写明印章所刊党组织的名称、印章的规格样式(圆形、直径4.2CM,图边宽0.15CM,中间刊镰刀锤子图案,直径1.6CM,图案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排;党的工作部门组织名称环排,工作部门自左而右横排),经党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到公安局换
介绍信。 4.持公安局介绍信,到指定刻字社刻章,一般用
宋体字或仿宋字。5.印章刻好后,通知有关单位凭介绍信领取,并收缴旧印章,留下新印章印模,注明取走时间,经办人签字,同时发出启用新印章通知。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