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合伙人携同财务人员卷款跑路了,法人还在,并且已经报案,结果资金没追回来。基层员工工资也没拿到,客户也有一定损失,现在客户强制要求基层业务员赔偿他们的损失,他们说:他们不管那么多,谁给他们办理的业务谁来赔。这合法吗?请问业务员应该怎么办?
公司是做一个网络项目推广,活动就是送手机,但是手机费用会让客户高于市场价3000左右进行垫付分期,然后分期的款由公司给客户还,但是最长的只给客户还了四个月,最短的一个月都没给客户还。现在合伙人联合财务卷款跑路了,法人还在,报警也是法人报的。客户也报了警。公司有正规营业执照,工商局,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也都查的到,而且也给客户签了协议,协议书上白纸黑字承诺给客户还款,并且有公章。这样业务员有责任吗?
追答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存在着违约或者欺诈。业务员没有刑事和民事上的法律责任。如果客户纠缠业务员,会构成以业务员的侵权。
追问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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