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理
这里所谈的整理主要是指对听课内容的整理。在上课过程中,考生不一定要将老师讲授的内容全部记录下来。可以在课下时间借用其他同学的记录,并将上课中所涉及的考点、难点、题型变化都归纳到一起,形成完整的听课记录。
二、精读
对考生来说,精读耗时较长。精读的效果将直接决定考生成绩的高低,所以,考生要对此高度关注。
这里的精读,指的是要逐字逐句地阅读教材中的文字。一般来讲,精读应该要两遍。第一遍精读要达到对每一个词汇都能够正确理解。第二遍精读要做到对教材中的文字的理解能达到一定的深度,能够找到一段文字中重要的知识点,并能读懂语句的弦外之音。
(一)正确理解
所谓正确理解就是明白文字真正的含义,真正领会语句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比如,在《法规》中有的语句是法律上的专有词汇,而且会涉及很多外延的法律知识,要想正确理解这些语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例如,关于诉讼时效有这样一段文字:“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时效一般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对于消灭时效,后面进一步作了解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但是,什么是“取得时效”呢?文字中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考生就有必要查阅一下相关的资料来确认一下。
而在教材中,这样的类似例子还有很多,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一一攻克。
(二)弦外之音
所谓弦外之音就是文中所隐含的意思,弦外音很容易成为考点。要解答出这样的题型需要考生能够真正理解教材,所以,考生必须要能够真正理解这些弦外之音。
例如:《建筑法》中关于分包的规定有这样一条:“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里就有隐含的意思,从“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分包单位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商,另一种是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分包商。显然,这两种分包上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共同构成了分包商这个集合。对于总承包合同以外的分包商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法条的原文直接得出。但是,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的分包商是否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建设单位没有认可那个分包商,他会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吗?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意味着它已经认可了这个分包商。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规定中读出它的弦外之音——所有的分包商都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
由于法律相对于其他科目的特殊性,这样隐含着的语句在书中非常多。对于重点章节中这样的句子,需要好好体会。
(三)能够找到重要的知识点
作为考生,应该能够对知识点的重要性作出基本的判断,这样会提高学习的效率。书中重要的知识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数字型考点
这种考点很容易识别出来。由于其答案比较标准,很容易受到出题人的青睐。对于这样的考点,虽然不必将所有的数字都记下来,但是对于重要条文中的数据必须要掌握。
例如,书中关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中有这样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说实话,没有什么技巧可言,主要是要吃透教材里面的知识点,考试的时候才能更有效率的做题,当然还是要按照合理的规划进行,这里给你提出几点小意见:
了解二级建造师具体要考查哪些知识,对于教材目录,考试大纲要了如指掌,之后大家要做的就是按章节进行复习。建造师考试中有很多知识点都需要我们进行理解性的记忆,而不是死记硬背,这样会浪费很多的时间,结果还是事倍功半。
重视教材,注意例题的解题思路
熟练掌握必考科目,例题,练习题,考前押题,多做练习。
合理安排看书时间,教材与习题相结合,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