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离职半年有余,还能去劳动局告他吗?

如题所述

可以告,只要不超过一年时效期就可以,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效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5-27
这样的情况,你去告它,意义何在?想拿点钱?还是什么。
劳动局恐怕对这样的事都没兴趣,随便应付你两句,劳动局工作人员在有空时,顺道去这家公司口头教育一下它们就完了,你还想怎么的?追问

嗯,听现在一起上班的工友讲,让我去劳动局告

追答

人家讲了,还得自己动脑想想。最重要的,是要学会事事独立思考,不要盲从听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