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其评定的结论只有“大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用于提前病休和提前退休。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军人负伤致残的评定。以上各种评残有不一样的评定标准,但是都是实行有重到轻的1--10级制各类条款决定残疾等级,依据残疾等级使得被伤害者得到其评定1--10级的结论,用于赔偿或抚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