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冒用他人证件注册公司

帮别人冒用他人证件注册公司在代账公司上班,经理给分配的任务注册三家公司,经办人是我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一年后身份证事主来到工商局说自己身份证是被冒用,然后通过工商局联系到我,公司在工商局协调下答应注销掉公司。但是事主说自己有补助要拿因为这个公司可能丢了补助,他说如果补助没了,就不注销掉这个公司,要告我把事情闹大。
现在知道的是
1:我一直积极配合事主注销,公司也答应注销并承担费用。
2:公司当时是收取费用注册公司,也承认当时指派我去做这个事情。
3:材料存在虚假,但是工商没有查验出来。
如果事情发展到最坏我会有什么影响,事主一直缠着我,也不愿意去公司解决,压力很大。

如果一直解决不了,公司最后也不承认的话,可能就只有你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了。
冒用他人证件注册公司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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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8
最好,协商和解。要不然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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