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沙蓝桥电子有限公司好不好,工资待遇怎么样,几号发工资

如题所述

2017年10月28号,星期六,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经星沙蓝桥人力介绍,来到岳麓延农大厦,填完表后马上签合同,问题是合同里面是什么样的,我一点都不知道,因为我没看到里面的内容,合同就被他们收走了,他们也没说合同的内容,只是后来说我们是按正式工程序走的临时工,15元/小时,我相信他们对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说的。
10月28号,签完合同给我们安排宿舍,说是今天的工作就这样了,等我们下周一(30号)上午体检完就可以正式入职了;
给我们安排的是夫妻房(我们来之前打好了招呼),28号当天上午11点过,我们找宿管分完房间,找到我们的房间,把我们的私人物品放到房间简单收拾下(考虑到宿管说过,我们这个房间之前有别人住,所以本来想收拾的,想了想又担心把别人的东西扔了,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没收拾,只是把我们的房间的门关了,目的是告诉别人,这个房间有人住了),大概12点左右,收拾完了,我们就回家了。
29号是星期天,我们是下午到的,但是等我们来到宿舍的时候,我和我老婆发现,我们的东西被人动了,被人扔了很多东西;我们的东西是两个密码箱,和两个席子一个桶,桶里面有我老婆的一些药和一管洗面奶,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桶里面的东西被人全倒了,桶被他们拿来当垃圾桶了。于是当时我们就找了他们,结果他们就一句话“他们是当天上午收拾的,不知道这个房间还有其他人,所以全扔了,还说如果我们不是星期天到的,再晚来一天,就把我们的被子什么的都一起扔了,现在既然都扔了,你们自己再重新买吧”
我看他们一点道歉的意思都没有。当时就找了宿管,宿管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第二天找那个人问问,当时我们看到这样,就说好吧,我们第二天再来。
等我们上了几天班后,我们再去找他,他说他在我们走后马上就去垃圾桶里面找了,可没找到(说到这,我想问问你们,从垃圾桶里面翻出来的东西,你们有几个人会想要?),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叫我们自己去找管理人员。
我们当时就联系了那个主管,就是王双,把我的情况如实的反应了,结果王双当时的一番话,真的把我雷到了“有谁能证明你们确实带了那些东西?又有谁能证明是被他们扔了,有谁看到了吗?”各位可以想想,你们带了什么东西到哪里,还需要谁证明吗。当时说完后,王双说等会他来宿舍看下。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他过来了,不过没有上宿舍看,而是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你们的东西被人扔了,是你们自己没看好,他们也没办法”(拜托,东西是在宿舍放着被人扔的,而不是在外面丢的)说完后,一直问我们还去不去上班,不去上班了,就去把宿舍退了,说完就走了,边走边说了句,等他去厂里,问下他们是不是真的有这个事。
“不去上班了,就去把宿舍退了”当时他的这句话,我听出的意思,就是想要把我们赶走。
自己公司的员工经济上受到了损害,他们当看不到,而且那人把我们的东西扔了,一丁点责任都没有,这事可以跟没发生一样吗?我们当时商量了,就决定再也不做了。一个不负责任的中介,我们还有必要和他们合作吗?真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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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6
不好他们是外协人员,根本就是一个坑爹的机构。蓝桥不是叫蓝桥电子有限公司,他们是蓝桥人力资源部。照片全部是骗人的。他们在给威胜企业做人力资源部。
第2个回答  2016-04-08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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