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的规则如下:
当时中央对上将的排名顺序,既不是按他们的职务、级别、资历等条件来定,也不是按姓氏笔划来排序,而是按上将们所在大单位的顺序和任职顺序排列,即第一批55人是按照
国防部、军委各总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等各总部)、军种、兵种、军事院校、大军区、志愿军等各大军事单位的顺序排列的。
拓展知识:
开国上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
军衔制,55位将领被授予
上将军衔。是代表红军、抗日和
解放战争时有杰出贡献的将领。1956年和1958年,又有两位高级将领先后被授予上将军衔。这57位将军为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过重大贡献,因此被人们称之为"开国上将"。开国上将,现已全部逝世。最后一位开国上将吕正操在2009年10月13日溘然长逝,享年106岁。
解放前后,解放军干部和全国党政干部一样,较长时间实行供给制,没有工资,个人的吃穿用由公家全包,经济情况略有好转的地区,按照任职情况给予数量微薄的津贴,以补零用。直到上军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地方和军队干部,才根据每个人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历史贡献、所任职务等综合因素,评定了级别,干部按级别享受工资津贴和其他物质待遇。
解放军设置的级别,为了区别于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称之为"军队级别"。"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
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士级(十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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