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中午三点左右我驾车驶离自己小区准备带我母亲去一个景点游玩,在小区过道一边有一车正在倒车,我当时没看到所以两车碰了,因为自己刚提车没几天又是新手,碰了后等了几秒对方车没反应,因为怕堵住其他车子通行的路,我就主动驶出几米远(这直接造成双方车辆损失加大,没经验就是容易犯错...),然后下车,我的别克gl8右前门划出几条痕并有明显的凹陷,他车是东风小康,我并没去看他车,他过来看了下我车叫我交给保险公司处理,然后他回到他车附近不知道搞什么去了。我以为他是要我自己解决,并且看到他也是一车客,附近又一堆小区阿姨在闲坐,所以不想造成太大影响,想要自认倒霉息事宁人,所以我上车跟我母亲说没事然后把车开走去游玩了。在去景点的路上,对方驾车追了上来(后来才知道目的是确实车辆并记下我车牌),我以为是一路的,并没在意,继续开车,到达景点已不见对方车子。自己刚提回来的车子受到明显损伤令到我和我母亲游兴大减。事情暂告一段落。
下午5点左右回小区之前到了小区附近修理厂问了下修车价,因五一休息没修车师傅,一小姐跟我说最低400,4s店估计600-800。后回到小区单元楼下,从几位阿姨口中得知对方也是自己小区的,因为对方也不知道我是这一小区的,他已经报案了,他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认定我属于肇事逃逸要负全责,他好象也去什么交警大队了还是去定损了搞不清楚,反正找不着对方也不知道联系方式。事情又暂告一段落。
因为大家是住同一小区的街坊邻居,有什么事都可以协商解决,免伤和气,所以晚上7点多吃完饭对方找上门了,他车也有轻微划痕并且后边挡板左边里面的固定点断了,不修久了就会往左下方掉,所以当时就让我问我保险公司,我保险公司派了查勘车也过来了,事故重新认定为我无责任,交警也过来了也认定对方因倒车发生事故要负责并拿给我一本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确认书后并扬长而去,当时我们并没有跟交警说我逃逸这档子事,我跟我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说明情况后,查勘人员说这不算逃逸,对方保险公司赔给我就是了,当然可能也是跟我说好话,并让对方把他保险公司人叫来,对方打电话给他保险公司,他保险公司却认准了我属于肇事逃逸要负全责并拒绝再到现场。就这样,一会我保险公司人员让我在他们单上钩个无责任并让我明天去定损,剩下让我们自己协商后也走了。协商了个把个小时后,对方始终认为我逃逸要负全责,我也始终认为他倒车已经要负全责,我这属不属于逃逸还是个问题,所以最后我给出意见让双方各修各的,都不找保险公司索赔。让他明天上午去修理厂看下要多少钱再考虑如何做,我也不着急去定损。事情就再告一段落。
第二天上午11点多双方碰头协商,我问他修车要多少钱,他说还确定不了。我建议他找他保险公司来查勘,推翻我逃逸这事,这样双方都能获得理赔。他并不乐意也没照做。不过他建议我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确认书,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说这样能获得全额理赔,我一听这样也好就咨询我保险公司,我保险公司说可以不过要备注一下,我就同意了,他保险公司也同意了。明天一起去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处理。
请问事情这样处理的利与弊?我应不应该这样处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