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母系氏族是怎样的一种情况?

如题所述

生产力不发达,公有制,家庭成员以与母亲的血缘关系维系。
母系氏族公社是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在血缘家族进一步发展、逐步形成氏族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世界各民族普遍经历的阶段。母系氏族公社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达到繁盛,并开始逐步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除了管理氏族公社内部事务外,妇女主要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使生活的供给比较稳定。男子则主要从事狩猎。母系氏族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议事会,由全体成年的妇女和男子参加,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每个母系氏族公社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崇敬共同的神只或图腾。在婚姻关系上,禁止族内群婚,必须同别的氏族公社实行族外群婚。在氏族公社里,除了氏族公社成员个人日常使用的工具外,土地、房屋、牲畜等都归氏族公社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之分,过着平等的生活。 母系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征:①世系按母亲的血缘计算。②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③财产属公社所有,没有贵贱贫富之分,没有阶级区别。④具有共同的居住区。母系氏族是由一个女祖先繁衍下来的血缘集团。他们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过着集体生产、共同消费的经济生活。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的情况下,随着人口增殖,氏族日益扩大之后,在生产和生活上都会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因此,当氏族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分裂成为一个或几个女儿氏族。 氏族内部禁止通婚,只有一个氏族的男子和另一个氏族的女子,一个氏族的女子和另一个氏族的男子才可以通婚。因此,在氏族社会的初级阶段,就是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的形式。男女双方所生子女只留在母方氏族内。这样的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只能按母系计算,氏族公社的性质,也只能是母系的。由于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因而,有姻缘关系的男女配偶没有独立的经济,不能单独组织自在母系氏族社会内,氏族内部产生了简单的分工,大体是按年龄和性别区分的。男子,特别是青壮年男子,从事狩猎、捕鱼和制作工具等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并担负着抚育后代、管理家务、炊煮食物、缝制衣服等繁重的劳动。当时,采集经济比渔猎经济稳定,能够为公社成员提供较多的生活资料,具有重要意义。妇女所从事的这些活动都是为氏族成员服务的,具有公共的性质,是维系氏族生活的根本保证。同时,氏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妇女在生育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从而决定了妇女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崇高地位。山顶洞人遗址的迹象表明对妇女是比较尊重的。 由于母系氏族禁止内部通婚,实行氏族外婚制,许多互相通婚的氏族就组成部落。他们居住在一定的地区,每个部落有自己的部落首领,部落定期召开民主议事会,他们有共同的利益,也有共同的节日、宗教仪式和墓地。 在氏族社会里,“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不会有贫穷困苦的人,因为共产制的家庭经济和氏族都知道它们对于老年人、病人和战争残疾者所负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各个氏族和部落之间都是和睦相处的。 母系向父系过渡的的原因等问题历来分歧较大。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是人类经历的最激烈的革命之一,最早的阶级压迫是与对妇女的奴役同时发生的。但他又认为,这一革命并不需要侵害任何一个活着的氏族成员,似乎是一个十分自然的过渡。对这些论断的理解不同,产生对过渡原因、过程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男女间由自然分工向社会分工转变,这是阶级未出现前男女间对立的起因,矛盾和斗争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和私有财产的出现而激化,母权制被取代是这一斗争的产物。林蔚文通过对“不落夫家”等婚姻习俗的分析,提出在转化过程中母系氏族并非俯首贴耳地恭听父系氏族的命令和摆布,而是采取一系列顽强抵抗和斗争的措施。满都尔图认为这一过程是自发的,经历由低级到高级、量变到质变的演进过程。男子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为世系的转化提供了物质基础;由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对偶婚的进一步发展使子女有了可确认的亲生父亲;男子的生产上作用和他在传统的财产继承方面的无权地位发生冲突,从而导致母权制的覆灭。这一斗争是长期复杂的,母权制的残余在很长时期内存在。 经过几十年的考古发掘、研究,经历了反反复复的争论,基本上搞清楚了考古文化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我国,到了新石器时代早期,母系氏族社会开始进入繁荣昌盛的阶段。一万多年前的甑皮岩和仙人洞文化,到六七千年前的磁山—裴里岗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滨文化等内涵正是反映了繁荣期的面貌。同时也显出母系向父系的过渡的迹象,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一大批文化遗存。如仰韶文化性质,在很长时期被认为是母系社会的典型代表,目前的看法有两种:一种认为其早期属于母系氏族繁荣期,中晚期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有些地区已进入父系社会;另一种意见是其早期已进入父权制时代。根据考古所得物质文化遗存复原当时社会经济状况,对不同区域母系社会的面貌、特点的认识逐步深入。 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特点是:对女性的奴役和出现家内奴隶;以血缘为纽带,以共产制经济为基础;没有非自由人,也没有父权或其它形式的特权;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出现非自由人和父权则仅是走向崩溃、解体时的标志。因此,民主型家族公社先于父权型及其演变的各种形态。学术界对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社会性质的讨论,加深了对父系社会直至铜石并用时代的认识。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葬显示出鲜明的贫富分化、成年男女合葬、丰富精美的随葬品以及陶文等,唐兰认为已进入有文字、阶级的文明时代,宋兆麟认为基本处于家长奴隶制阶段。大部分学者认为仍然处于氏族社会并经历了从繁荣到瓦解的发展过程。大汶口陶文闪现出远古文明的火花,但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文字。 龙山文化时父权制已确立,并进入铜石并用时代的后期。与传说中的黄帝至唐尧虞舜时期相当,属原始社会末的军事民主制时代。综合分析龙山文化的生产力水平、墓葬习俗、贫富分化状况,这时私有制膨胀、阶级分化、家庭奴隶出现,国家正在形成中。所以石兴邦称之为前王朝时期、部落方国时代。这一观点被普遍接受,也比较符合文献记载。另一种意见认为典型龙山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都已进入了文明。主要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冶铜业的产生、设防城市的出现等方面来论证。龙山文化无疑是探讨中国文明起源的最重要时期,值得关注。 太湖地区距今五千年前的崧泽文化属于父系氏族社会,其后的良渚文化和岭南的石峡文化等已进入军事民主制时代,同样值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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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2
距今约十至二三万年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远古社会由原始人群阶段进入母系氏族社会。
现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主要人类化石和文化遗存有:陕西大荔人、山西襄汾丁村人、山西阳高许家窑人、广东曲江马坝人、贵州桐梓人、湖北长阳人、北京周口店新洞人,以及辽宁喀左鸽子洞等文化遗存。
旧石器时代晚期重要的人类化石和文化遗存有:山西朔县峙峪人、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辽宁建平人、广西柳江人,以及宁夏灵武水洞沟、河南安阳小南海、河北阳原虎头梁等文化遗存

自中石器时代开始,母系氏族社会进入发展时期。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目前,有关中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还比较缺乏。
新石器时代,人类在打制石器的基础上摸索出磨制石器的新技术,又发明了农业、畜牧业、制陶业和纺织业,皮革加工和缝纫技术也有进步。人类除利用天然洞穴居住之外,又开始营建房舍。在河谷台地水源便利之处,逐渐形成村落。
生产力的显著发展,使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繁盛时期。母系氏族社会的结构和制度日臻成熟。磁山——裴李岗文化距今约8000年,仰韶文化距今约7000年至5000年,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约6300年至5500年,河姆渡文化距今约7O00年至5300年,上述黄河、长江流域的考古学文化大体处于这一历史发展阶段。
母系氏族社会的繁盛时期,氏族按母系血统计算世系,并形成明确的制度。母权制已深入氏族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第2个回答  2009-05-02
相当早的时候,人们出生后只认识自己的母亲。不知道父亲是哪个,那时女权是主导地位。女性统治着社会。和中国的封建社会相反的样子。
第3个回答  2009-05-02
给你个参考答案,百度百科的,比较详细了,自己看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94594.htm
第4个回答  2009-05-02
[编辑本段]简介
母系社会又称母系氏族制。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类体质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被称作“新人”,属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晚期。到母系氏族制后期,现代人形成,属于新石器早期。
中国境内的新人化石和文化遗存遍及各地,其主要代表有河套人、柳江人、峙峪人和山顶洞人等等。这一阶段的打制工具有较大改进,并发明了弓箭。其生产部门主要是采集和狩猎。人们学会缝制兽皮衣服,产生了原始的审美观念和宗教。同时,出现了族外婚,形成以一个老祖母为核心的氏族制。由于女子在采集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氏族制。
[编辑本段]分布及进步性
母系社会繁荣时期的文化遗存遍布南北各地,主要代表有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窑文化、屈家岭文化及细石器文化等等。此时,生产力水平有明显进步,磨制、穿孔石器取代打制石器;原始农业产生;家畜饲养、原始手工业及副业出现等等。人们开始了定居的生活。原始审美和宗教观念继续发展,并产生了最早的文字符号。
[编辑本段]什么叫母系氏族社会
因为实行族外婚,子女跟随母亲,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在极端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下,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他以人人平等,互相保护,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妇女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妇女从事的采集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她们是氏族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她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系氏族的生存和繁殖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在氏族公社里占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视,这样的社会就叫做母系氏族社会。
[编辑本段]时期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
[编辑本段]繁荣的标志
1、世系按母系血繁计算。
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此类推,永不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有女儿不算断根,但是只生儿子则是断根,必须过继女孩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一些子女随着母亲埋葬的现象,是母子关系无比亲密的反映。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其性别如何,她或他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氏族以外的人。
当时人们信仰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人们就把该物视为自己的祖先,这就是图腾。古代有些姓氏来源于图腾,并从女字。如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商朝祖先),今天仍有人称鸡卵为“鸡子”,商人以子为姓。姜嫄履巨人迹而生周朝祖先弃,周人以姬(迹)为姓。秦人祖先女修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为嬴氏。这是他们的母系与某种图腾的结合而生人类的见证,是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反映。古老的姓氏中,如姜、姚、妫、姞、安、晏、娄、嫪、妘等,多从女字旁,而姓本身是由女、生组成,这是姓氏从女,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的反映。
2、妇女在生产起重要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供氏族成员糊口度日。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从狗尾草中培养出了谷子,在南方从野生稻中培植成了稻子,时间在六七千年前,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因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粮食喂养动物,逐渐驯养出了狗、马、牛、羊、鸡、猪等牲畜,出现了畜牧业。同时,出现了制陶业、编织等,这些活动主要由妇女从事工作,而男子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在渔猎生产中,参加农业、畜牧业活动不多。农业、畜牧业,再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就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妇女还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抚育子女、从事制陶、纺织和缝纫等工作的承担者,这些活动与男子的渔猎生产活动比较起来,既稳定又重要,领域也宽广,从而奠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后来,妇女沦为奴隶般的地步,正是因为丧失了这种重要的经济基础。
3、财务由氏族集体继承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无论是陶瓷,还是仓库,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也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纳西族,祖母死后,氏族的财产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财务,实际上是其子女集体继承。到于她个人的衣物和装饰品,有些用于随葬,有些归其女儿使用;舅舅的衣饰由外甥继承,男女在财务上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但是,男子的财产不能,也不可能传给他的子女,回为后者是外氏族的成员。继承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由于财产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者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系,母系传给女儿,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子女无继承权。
4、实行从母方居住
氏族是一个社会细胞,他们生产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虽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种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够数量的房间供婚龄妇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实行合葬,所以在当时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实行同性合葬,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5、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
由于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她是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的,如果不称职,全体成员有权罢免。氏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为母系亲族时,又出现了亲族长。氏族长虽然管理一切,但没有特权,也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员的意见,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养女,进行血缘复仇、决定生产计划,她要召开有关会议来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氏族关系的准则。
[编辑本段]关于母系社会存在性的争议
由于年代久远,关于那个遥远年代的一切大都已经淹没历史的尘埃之中。关于母系社会的存在性,以及母系社会和母权制的关系,考古学界一直众说纷纭。在历史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母系社会很可能并没有广泛存在过,或者是一个地区性的社会形态。事实上,国际考古学界也并未认可这种说法。
诚然,在我国的中原地区的确存在过一些母系部落,但在世界各地,以非洲,欧洲和美洲为例的大多数地区,这种母系性质部落分布却很少,而史前澳洲,曾经是父系部落和母系部落共存的时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狩猎活动,妇女从事农业采集,我国很多地区以平原气候为主,从事农业和采集业收成比较稳定;而在一些世界其他地区,以高山,草原,丛林,海洋性气候为主的地区,不宜耕种,但各种飞禽走兽资源丰富,因此,男子从事的狩猎和捕鱼等行业占据主导地位,因此他们的大多数地区就没有经历过母系社会。
而在原始的宗教崇拜方面,世界各地也是大不相同,有些地区崇尚生殖崇拜,有些地区崇拜自然崇拜,有些地区则更倾向于祖先崇拜,不同的环境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形态。而当时最流行的图腾崇拜,通常是将某种动物或植物等特定物体视作与本氏族有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崇拜行为,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大约出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源自北美阿耳贡金人奥季布瓦族方言ototeman,意为“他的亲族”或“他的氏族”,相当于是整个部族的标记。许多氏族往往以它命名。在这些崇尚图腾崇拜氏族部落内,部落首领通常是武力争夺产生,其部落首领往往是由部落内最勇猛善战的成年男子担任。
关于未知的历史,总是激起了人们无限的遐想,诸如亚特兰蒂斯,姆大陆,以及中国人所说的三皇五帝时代,考古学家也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希望能够还原历史的真相。然后至于真相到底如何,恐怕只有靠考古学家不懈的努力来而证实了。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07216.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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