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莞未建地级市之前辖属哪个地级市?

深圳东莞未建地级市之前辖属哪个地级市?

解放初期,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年,又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85年,东莞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辖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东莞

东莞历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新石器时代,其境内东江沿岸已有原始人群聚居。公元前20世纪的夏代,东莞属南交址。春秋战国时,东莞属"百粤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汉顺帝时,分番禺立增城,东莞属增城。公元222-228年中,分增城立东官郡。进入晋代,废东官郡,东莞分属番禺、增城。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名为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名为东莞。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 东莞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150多年前,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写下中国近代史的光辉篇章,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篇之地。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是东江人民抗日根据地,万千东莞儿女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而英勇战斗,浴血捐躯。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使东莞成为南粤历史文化名城。

解放初期,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年,又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85年,东莞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辖

深圳

考古成就表明,早在67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就有土著居民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深圳的城市史已有1673年。

地名由来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的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又称鹏城。

百越部族(史前——公元前214年)

夏、商年代,深圳是百越部族远征海洋的一个驻脚点。居殖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区域的百姓,是百越部族的分支——“南越部族”。他们以捕鱼、航海维生,甚少农垦。

秦皇设郡(公元前214——公元331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公元前214年在岭南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谪徙50万人开发。时属南海郡的深圳,便融入了中原文化。

东晋建县(公元331——1573年)

深圳市最早的前身为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朝廷置辖地六县的东官郡,辖地大概为今天的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郡治在宝安县(南头)。

宋朝时期,深圳是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盛产食盐、香料。至元朝,又以出产珍珠著名。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

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曾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

新安古城(公元1573——1841年)

深圳市的前身又曾名为新安县。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政府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建立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

县境分割(公元1842年——1898年)

公元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相继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港岛、九龙和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至此,原属新安县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脱离其管辖,深圳与香港从此划境分治。

复名宝安(公元1913年——1979年)

公元1913年(民国二年),广东省新安县复称宝安县,县治仍在南头。

县治迁移(公元1938年——1953年)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

深圳建市(公元1979年)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现在,该天也被世人亲切的成为“深圳生日”。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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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6
东莞:解放初期,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年,又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深圳: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第2个回答  2009-05-06
深圳东莞未建地级市之前属惠阳地区管辖
第3个回答  2009-05-06
深圳属东莞管辖。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8
1949年深圳(当时叫宝安县)和东莞(当时叫东莞县)属于珠江专区;
1952年,两地又更改属于粤中行政区;
1956年,两地又更改属于惠阳专区;
1959年,撤消惠阳专区,两地又更改属于佛山专区;
1963年,又成立惠阳专员公署,两地又更改属于惠阳专区;70年,专区全部更名为地区,即惠阳地区;
1979年,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的行政区域。深圳市由省直接领导。东莞县仍属于惠阳地区;
1985年,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以原东莞县的行政区域为东莞市的行政区域。仍属于惠阳地区;
1988年,将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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