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务农致残算工伤吗

因为安徽省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其中第七条规定一至五级因公(工)致残可以生二胎,那么农村老百姓在家务农致残能算工伤吗?如果不算,那应该算什么伤?如果不算,那安徽省计划生育政策对农村老百姓这条是不是就不适用,请专业人事解答一下,谢谢

在家务农受伤不是工伤.因为工伤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但工伤保险条例不调整务农受伤问题。农村老百姓当然不能适用这一条款。务农人员受伤,可向当地残联申请评残,依法享受国家对残疾人的待遇。
主要法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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