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怀抱,并设立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洗刷了民族百年耻辱,完成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香港回归祖国是彪炳
中华民族史册的千秋功业。
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
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