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海中学高中录取标准

如题所述

录取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录取批次:1.第一批次录取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潍坊北海中学的考生,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数为招生计划数的80%。2.第二批次录取(1)如第一志愿录满招生计划数的80%,则把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填报潍坊北海中学的考生汇总,按照剩余招生计划,一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满招生计划数。(2)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数的80%,则把第二、第三志愿填报潍坊北海中学的考生汇总,按照剩余招生计划,一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满招生计划数。录取组合及底线设置:1.录取时,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三个组合结合录取,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与综合素质等级等值对待,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物理、化学等级等值对待,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级等值对待,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同组合内可通过降低某一科一个等级而提高另一科一个等级。2.第一批次录取和第二批次录取均设置录取底线:三个组合内分别等值互换后,每学科成绩等级均为D等及以上等级。低于录取底线不予录取。3.特殊考生录取政策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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