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不通路怎么办

如题所述

  补充回答:
  1、“第一交通不便只有1M左右的小土路进出”:如果村路一直如此,没有办法。
  2、“第二原地翻建影响邻居采光 ”:你加高当然会影响邻居采光;如果是原高度翻盖肯定没有这个问题:加高有的地区的村规民约中规定应经村委会批准的。

  3、“现想在自家农田(是稻田)建房不知可不可以?”:
  (1)绝对不可以,农田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变为建设用在,只是基本农田,农田用来建房必须经国家批准:
  (2)如果未经批准:就是违法建筑,会让你拆除的。
  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4、“如不可以在法律上有什么解决的办法没有解决?”:
  (1)各地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如果村里有新计划,你可以在新计划的村址上另建房屋。
  (2)也可以和村委会协商为你调换宅基地到新址。

  1、“农村房屋原址无法翻建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法”:适用相邻权的有关规定,周围邻居有忍让的义务。
  具体规定有: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民通意见》第104条: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民通意见》第108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可以另开通道。
  (4)《物权法》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5)《物权法》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因为路不通周围全是房子”:
  (1)周围全是房子,也只是车辆不方便进入、建筑物料运输难,如果需要周围邻居协助、需要占用邻居的用地,应和邻居协商解决、邻居有协助你的义务,但对邻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在建房完工后,你有义务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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