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什么时候执行

如题所述

相关单位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法律分析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相关单位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相关单位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因为要核准,一审二审不会告诉哪天执行,相关单位也不会提前告知哪天核准,书面不告知,只有即将核准时相关单位内部的人可能知晓,为了安全内部的人一般不会提前泄密要核准。执行死刑可提前一天告知本人和家属,告知媒体一般执行当天,也有提前一天的。但一审宣判到核准,期限不一。虽然一二审有时间限制,但主要因为相关单位核准期限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这是对一审期限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相关单位核准执行死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逐级上报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相关单位决定,相关单位在接到执行通知7日内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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