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框架梁配筋图平法平面注写方式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分别包括哪几部分

如题所述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配筋图平法平面注写方式的

4.2.3.梁集中标注的内容,有五项必注值及一项选注值(集中标注可以从梁的任意一跨引出),规定如下:

    1.梁编号,见表4.2.2,该项为必注值。其中,对井字梁编号中关于跨数的规定见4.2.7条。

    2.梁截面尺寸,该项为必注值。

    3.梁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该项为必注值。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不同间距及肢数用斜线“/”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加密区范围见相应抗震等级的标准构造详图。

    4.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通长筋可以相同或不同直径采用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的钢筋),该项为必须注值。所注规格与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纵筋中既有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联。注写时需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5.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

    6.梁顶面标高高差,该项为选注值。

梁原位标注内容规定如下:

1.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3)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

2.梁下部纵筋:

(1)当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筋写在前面。

(3)当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将梁支座下部纵筋减少的数量写在括号内。

(4)当梁的集中标注中已按夲规则第4.2.3条第4款的规定分别注写了梁上部和下部均为通长的纵筋值时,则不需在梁下部重复做原位标注。

参考资料:16G101-1(替代11G1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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