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死不耕丈人田,饿死不进萝卜园”这话现在还适用吗?

如题所述

咱们先来说说上半句:穷死不耕丈人田。

所谓的丈人,就是男人的岳父,是已婚男人对自己妻子父亲该有的称呼。虽然古人在娶媳妇的时候,不用像现在花这么多钱,可是穷人家还是拿不出来。

现在有很多地方因为拿不出高额彩礼而四处借钱,等到成婚后小两口再一起还钱。在古代,穷人家为了娶媳妇,同样需要向很多人借钱。

如果能顺利借到钱还好,实在借不到钱,就只能把家里的田地之类卖掉了。可是把田地卖掉以后,家里就没有可耕种的田地了,没有田地,一家人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又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去捡或者租种别人的田地。但是,不管是捡还是租,都需要看田地的主人,如果对方是别人,倒可以耕种。

可是谁的田地都可以耕种,唯独不可以耕种自己老丈人家里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难道是因为不好意思收租之类的吗?自然不是。

老丈人家里除了自己的妻子以外,肯定还有其他成员,自然也是需要养活的。而且,古人在结婚以后就分出去住,男人要解决自己家里的所有问题,当一个真正的家长。

如果自己家里没饭吃,天天跑到老丈人家蹭吃蹭喝,别说岳父会不会生气,光是自己的面子上就过不去。

古代的男人都是非常好面子的,娶了人家的女儿,就要把对方当作自家人。

但是,这个“家人”却是有分寸、有距离的。如果自己在结婚以后,需要依靠岳父家里的力量才能维持下去,实在太没面子了。

一般来说,女儿出嫁以后,岳父的家里都还有其他兄弟,如果经常赖在岳父家里,可能连小舅子都不会乐意,进而产生矛盾。这种情况多了,就连左邻右舍都会取笑做女婿的无能。

在古代,不管有谁家里出了什么事情,都不愿意让外人知道,宁可自己憋着,也不愿意让别人开导。对于古人而言,尊严比饭碗重要多了,所以才会产生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说法。

既然已经结婚,自己家里的粮食问题自然是需要自己解决的,努力去创造,远比向别人乞求来的更好。

自己创造的过程或许是苦了些,但是这个过程却让人觉得很有价值,而且会让自己很有成就感。最主要的是,自己创造,就算日子过得再苦,也没有人会看不起自己。

在古代上门女婿是最让人瞧不起的, 就连生出来的孩子也不能随自己姓,而要随自己的妻子姓。

如果长期到岳父家里蹭吃蹭喝,别人就会觉得自己是上门女婿,等于把自己的脸面送到别人面前,任由别人耻笑。

再来说说下半句:饿死不进萝卜园。

萝卜这种食物,不管是在哪一个时代都非常常见,同时也是非常受欢迎的。只要是自己家里种菜的菜农,都会种萝卜。萝卜还可以吃出很多花样,炒萝卜是最为常见的,如果实在吃不完,还可以晒成干或者腌制成其他品种。吃萝卜也有很多功效,萝卜还具有“小人参”之称。

除了食用以外,萝卜还有其它作用,比如说在装盘的时候刻成雕花进行点缀。说到萝卜的作用与功效,实在太多了。最主要的是,

萝卜是特别容易收获的。

只要把种子洒到地里,不出半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开始吃萝卜秧。不管从哪一个层面分析,萝卜都是最受百姓欢迎的果蔬。可是,为什么要“饿死不进萝卜园”呢?

从理论上来讲,如果人饿到一定的程度,哪怕是馊饭也会抓起来就塞进嘴里,何况是萝卜呢?可是,萝卜却偏偏不能用来应急。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说法,还得站在医学的角度去理解。

萝卜作为果蔬的一种,具有开胃的作用,其功能就像山楂一样。

如果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吃萝卜,不但起不了充饥的作用,反而是越吃越饿。

再者,萝卜属于寒性食物,适当吃萝卜很有营养,可如果在胃里完全没有任何食物的情况下大量吃萝卜,

就会造成脾胃着凉。

人的脾胃一旦着凉,就会产生很多很严重的问题,比较说气短之类的,很难调养好。

所以说,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吃萝卜,无疑是在给自己的身体找麻烦,使自己更快死亡。

“饿死不进萝卜园”,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医疗常识。知道这句俗语以后,大家也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关于萝卜,民间还有另一种说法。在一个人快要饿死的时候,就算吃萝卜,也要吃别人家的,不能吃自己家的,就是偷的意思。两者都是为了生命,但是角度却完全不一样。

前者劝解人们怎样吃萝卜才能使自己更健康,后者却是为了保住生命偷吃别人家的萝卜。两者都是为生存,后者却显得低级很多,像这种活在世上只为口腹之欲的,最容易遭到别人指指点点了。

当我们回头看老祖宗们留下来的宝贵经验时,绝对不能以单纯的角度去看待,否则很容易造成误解。有一些俗语或许在乍看之下对我们毫无用处,实际上只要换一种角度,说不定就有新的发现,也有了新的收获。

更重要的是,不管做什么都不能把道德与尊严抛之脑后,否则只会越来越失败。关于以上所说的这句俗语,个人觉得哪怕是在现代同样适用,不知道各位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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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2

俗话说“穷死不耕丈人田,饿死不进萝卜园”,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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