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县法院能不能审市法院

如题所述

  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受理。
  

  《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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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5
如果是起诉市公安局,是可以由市辖区基层法院审理的,至于你说的县法院,因为可能没有管辖权而无权审理,而市公安局所在的市辖区基层法院有管辖权。还有,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是由中院审理的,但不动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案件除外。市公安局是独立的行政机关,可以被起诉。追问

刚才那个为题错了,行政诉讼中县法院能不能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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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04
市公安局好像也不能审,要去市中院。
第3个回答  2012-06-14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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