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自动离职要负什么责任?

我于今年2月进入一家私企上班,实习两个月,签的实习合同(当时没有大学毕业,今年6月得的证)。之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六月领取毕业证后因为个人原因直接交辞职信,想办理手续但是当时没有办理的到(没有提前30天,辞职信上面没有亲笔签名所以公司说无效),现在主要问题是公司说要求补上辞职信,然后交上服装费用。不然去社保局投诉,要告我!说是公司规定,我现在不想去交那个冤枉钱,在那边上班工资还不够自己吃饭,而且说是加工资,然后又说必须买保险,不买工资还是要扣很多。我现在这外地来了,没有在那公司当地了,回去办理肯定不可能了,就是想问会有什么后果?1,签订过合同,2,我工作上没有需要交接的,3,没有保密性,4,要求服装费赔偿,(服装我还回去了的,他们说是定做的不能说还了就不算了,所以还是要我赔钱),5,还有就是形式上的上交辞职信。所以不想管他的·想等他们去告算了,到最后最多就是还上服装费就好了对吧?不会要求更过了其他赔款了吧?这种情况可以不管吗?

你好,这种情况你就不要管理,单位只是吓唬吓唬你,单位告不了你什么: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但是这个对于劳动者没有什么赔偿要求,劳动者违背劳动合同法的风险很小,你不需要在意,单位也不敢克扣你的工资,如果一天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还要给你缴纳社保,这个对单位来说是不利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工衣这个是员工工作的服装,应该由单位支付,如果员工离职,归还单位即可,员工可不支付钱,如果他们不支付你工资,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追问

您好!这个条件里面我涉及的东西不多吧?主要情况是:1,我自动离职,2,辞职信不生效也没有提前上交辞职信,3,公司定做工装不能退要求备尝费用,4,公司杀鸡儆猴要告我。我就想问这种情况我要负什么责任,会有什么后果具体点!

追答

你没有任何后果,也不需要赔偿什么,最多他们扣除你的工装费用,如果说一定要有什么后果,那就是如果你去下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做背景调查的时候,这家公司不会给你说好话,反而会坑你,不过,一般职位公司都没有做背景调查,我在公司做人力资源很多年就做过几个高管的背景调查。你放心吧,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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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劳动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07-26
要法律责任的,因为合同在签定以后就生效了,要没有其他原因的话自动离职就是伪约的。
要是都要像你这样的话法律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希望你要遵守的,要是你真的有其他重大原因你可以和单位里请假或是终止合同。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追问

法律责任会有什么后果?我只是想问后果是什么?赔偿服装费?还有什么?能具体一点吗?谢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1)首先说一点,不管公司怎么样,你不应该直接就走,该交接的还是好交接好,你以后的路很长,这个世界也很小;
2)目前你自离,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责任,公司肯定也只是吓吓你。不过为了保险,最好找到公司已经收到你的离职信的证据。追问

保险不要也行!我当时也是不得已的·当时情况总结下来都是个人原因,所以很对不起公司。现在不在一个地方了(公司是老家的小公司,以后肯定能见到,但是不后悔)。公司老板说的全部想我这样还在吗管理,所以要拿我开刀,办公室的人这么带的话给我。钱不多,只是不晓得他是不是要拉下这个面子来告我了了?

追答

根据我的经验,如果真要去仲裁,他都不知道告你什么,劳动法没有可以支持他提诉求的条款。还是回到那一点,目前的劳动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是如果劳动者滥用的话,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变方向。以后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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