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当兵两年,听说部队八一前会给优抚金,有没有这个事情

如题所述

先来明确下概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顾名思义,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的经费。也就是说,这些经费不是发放给兵哥哥本人的,而是发放给他们的家属:老爹、老妈、老婆。

不在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的确不享受优待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政府发放,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应征青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军,优待金是在各地下达征兵任务时定下来的,并列入当地乡财政预算。

在统筹安排征兵任务时,要考

普通义务兵和大学生义务兵的优待金发放地略有不同。对于普通义务兵来说,如果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入伍,无论在哪里服役,优待金统一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发放。 对于大学生义务兵来说,2012年11月8日,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出《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高校在校生应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报名,入伍服役后,其家庭优待金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发放改为学校所在地发放。

从2012年开始,很多省份取消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差别,实行“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比如,某省2014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516元计算,2015年我省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领取优待金46000元。具体数额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布数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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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1
听别人说的不真,见到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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