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签的是一年的,签合同前问中介的人住不到一年要不要交违约金什么的,他当时承诺提前一个月告知就不用的,现在我提前一个月告知他我们住到十月底不再住了,他说要交违约金还要在续交十一月到一月的房租(合同上是说房租要提前一个月续交,但没有说不再承租也还要提前续交的),可是我们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了,我想问问各位好心的网友,像这种我已经交了十月份的房租的,并提前告知不再续租了,我们应该是有权利住到十月底的并可以不续交吧?他说合同说逾期未交的她们可以收房,她们有权利在十月初收房吗?来收房的话我可以怎么办?
可是我现在是房租交到了十月底啊,我不交十月份之后的,我十月份按理还是可以住的呀,他没有权利收房吧?
追答肯定没权利收房啊,第一你房租交了,第二合同时间还没到,他不能收房,他收房就是违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