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委托文化执法大队履行行政执法职权合法吗?

如题所述

你好,根据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文化执法大队隶属于文广新局,属于文广新局的执法部门,文广新局有权委托文化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
  具体文化执法内容和项目可参考自2002年4月10日起施行文化部令第22号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文广新局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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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0
当然合法。如果你受到不公正执法,应该从执法人员身份,以及执法程序上找问题。
第2个回答  2012-05-29
合法,有委托书就合法
第3个回答  2012-06-01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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