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签两个月的合同,做了18天就走了,需要付违约金吗?

做了18天后跟用人单位提出事由说想辞职可是用人单位不肯放人。非要让我付1000违约金才让我走。(下面还有一份我签的合同)

您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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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30
我明确告诉你,你拿着这个合同去人社局举报,你不但不用交违约金,人社局还会罚公司的款。
因为违约金压根就是不合法的。
你就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吧,不要和这个垃圾公司浪费精力了追问

谢谢 想问下 他那个合同上的条例会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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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30
您好!
暑假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只要通知对方就行了。也就是说你不想干了跟对方说一声就可以走,对方不肯放人还能拘禁绑架吗?要是那样就报警处理。至于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告诉对方去法院起诉吧。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追问

有合同的话也可以吗

谢谢 再问一下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嘛

追答

不管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协议,根据法律规定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走人。图片有点模糊,部分内容看不清,合同是有效的,但不用担心违约金,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第3个回答  2018-08-30
上面好像有注明违约是需要赔付的!
但是这份合同本身就不合理,你可以打劳动局的电话获取帮助百试百灵!
申请劳务调解,很多单位都怕查的
第4个回答  2018-08-30
不需要 但是离职你要提前申请的追问

单位并没有什么申请离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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