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的企业为了提高企业效率,调带职工工作积极性,实行承包制。即把某项工作内容承包给某个职工,企业收取相应的管理费。承包者为了完成工作,往往会雇佣一些工人进行工作,那这些被承包人雇佣的工人,如果在工作中受伤,该向企业主张工伤赔偿还是向工程承包人主张工伤赔偿?我举个例子说明。
某建筑公司承揽了一个建筑工程后,把其中墙面抺灰的工程承包给本企业员工何某,由何某负责招揽工人、负责材料和施工。2008年某日,农民工黄某被工地上的升降吊篮坠落砸伤,造重伤住院治疗,建筑公司支付了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黄某伤愈后向当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后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农民工黄某在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地上受到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建筑公司不服,主张说公司只是把工程承包给何某,黄某是受雇于何某,和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建筑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进而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某建筑公司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在建筑工程中应由其自行组织施工或依法分包给他人施工,建筑公司与何某虽然签订有承包协议,但是何某并不具备相应的承包工程的主体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农民工黄某虽然没有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农民工黄某在建筑公司的建筑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持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工伤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
http://you.video.sina.com.cn/a/4192674-1704596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