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经济法民事法律关系行为案例分析

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
1、 甲与乙驾车自西向东并行前进,乙因一时开车走神把正在自行车道上骑行的路人丙带倒,摔成重伤,乙见状怕担责便加速逃离现场,甲目睹后,怕丙讹上自己,也未停车施救,驶离现场,后丙被一好心路人打电话报警并送往医院,丙因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000元。
问:
1、甲、乙谁应对此次事故负责?为什麽?
2、谁是此次事故的当事人?
(与本案相关的概念: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法律事实)

第二章:民事法律行为
丁某采用与李某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又与王某就同一房屋订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李某察觉,申请法院判决丁与王的房屋买卖无效,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
问:1)丁某先后与李某、王某订立的两份售房合同效力如何?
2)本案中丁的行为如何定性?法院会如何判决?
3、甲、乙为邻居,甲家楼房外墙皮瓷砖脱落将正在此地路过乙砸伤,共花去医药费1000元,甲向乙要求赔偿?
问:上述案例所涉及的行为是否为民事法律行为
简单分析即可,谢谢各位大神了!急

第一章:

1、甲、乙谁应对此次事故负责?为什麽?
撞人的是乙,应由乙对丙负责,甲不施救法律约束不了的,最多就道德上谴责一下。说得直接一点,丙是被撞的,他当然应当去找撞他的人负责了,虽然甲与乙认识,但甲完全可以说“撞你的人不是我,凭什么要我负责”
2、谁是此次事故的当事人?
乙把丙撞了,事故当事人只是乙和丙,甲只是目击者
说明:别把这个想得这么复杂,民事法律制度里很多条文并不与正常认知冲突,很多东西按常识判断即可
第二章:
1)丁某先后与李某、王某订立的两份售房合同效力如何?
合同有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共5种,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规范;3、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5 、双方虚假意思表示。这5条不违背就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2)本案中丁的行为如何定性?法院会如何判决?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不动产转让以“登记”为物权生效条件,该案例中虽然李某先签合同,但是取得物权的是王某。涉及到的几种情况都和你说一下,首先如果李某向法院主张不动产应归其所有,法院不予以支持;丁某构成的是欺诈;李某可以要求丁某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丁某承担李某已支付房款金额的一倍赔偿金。
具体条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出卖人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3、甲、乙为邻居,甲家楼房外墙皮瓷砖脱落将正在此地路过乙砸伤,共花去医药费1000元,甲向乙要求赔偿?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就赔偿事项来说,甲做出意思表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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