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析产公证后,父母讲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但土地证至今未过户。问,若要过户按现在政策办还是原政策办

1998年,儿子随母属于农业户口,房产是建在母亲拥有的农村农民宅基地上。但2002年考上高校后,儿子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成为非农业户口。按现在讲,儿子拥有的算是小产权房。2008年,统一城镇化,母亲也在不知情下成为非农业户口,但宅基地仍然属于集体土地(宅基地)。若按现在政策,3000元/平米乘以80平米要24万的出让费。请问我的诉讼时限过没过?

1、宅基房跟小产权是两个概念,宅基房是合法,可在集体户口之间转让交易,小产权属不合法建筑;
2、《物权法》规定"地随房走",由析产你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法律规定的结果,不是继承的结果。
3、若过户只能按现有政策办,就目前你的情况看,这房子你可以居住使用,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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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8
没过,从你知道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2个回答  2012-07-01
按现在政策,3000元/平米乘以80平米要24万的出让费,政策依据是什么?你要卖你的房子吗?如果没有新规划必须拆掉,你可以一直使用,如有新规划也有拆迁法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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