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正常辞职需要几天

如题所述

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劳动合同法》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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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法律法规是如下规定的,但老板在最短时间多久批下来,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有些老板会很快批下来,有些老板迟迟不批,没有法律观念。
  辞职人,要看他的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是在试用期内?还是过了试用期。
  分这两种情况说明: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日通知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了试用期的:也是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有规定:提前三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是向劳动者倾斜的,劳动者有绝对的辞职权,而单位向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就有许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在这里叙述了)。
  如有下列情形的另当别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因此:单位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满了三十天(试用期内的三天),员工就可以辞职走人。但要按单位的规定,向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如单位不放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你一定会胜。
  当然,你提前三十天(或三天)的书面辞职报告,要有依据,不然老板会说,我没有收到你的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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