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会计1-6的内账都没有做,可我又要7.13号离职了,我该怎么办?还是直接按我账目的钱和下一个出纳交接就可以了?
老板已经让她做了,她自己也想辞职,便更拖着,我怀疑她是不是真想辞职,如果她想走应该做的更快呀,难道你那的会计业这样?
如是这样就不太好办了,公司对在岗人员没有必要的约束吗?如先交接的话要找领导做监交人。保留交接手续。
可是她都不知道要做到什么时候,那我的辞职不是没有意义了吗?
这个问题你得跟你们老板说一下,看他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