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把房租交到了八月,预计八月内就会离职,但是八月初他就要求交下一季度的房租。我试过转租,但目前疫情不好转。我想着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成本太高了,扣一个月的押金我还能接受。我不想把这个钱白白给这么一个流氓二房东。有什么方法或法律依据能不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