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8年没给过签合同,也没交过养老保险,现在公司把我辞退,理由是我脾气不好不团结人,请问这是正当理由吗?我能要求补偿吗,能主张补交养老金吗?劳动局的人说我胜诉不了,因为公司是按劳动法三十九条辞退的请问脾气不好算理由吗?在小县城我能打赢吗?请高人详细解答。